各教学单位:
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,定于10月30日—11月10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。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时间
自查时间:10月30日—11月7日
学校抽查时间:11月8日—11月10日
二、检查方式
以各二级学院(部)自查为主,学校抽查为辅的方式进行。二级学院(部)自查由本单位自行制定方案;学校抽查主要包括材料抽查、二级学院(部)负责人介绍自查情况、问题反馈等。
三、检查内容
(一)教学运行管理常规检查。包括日常教学秩序、课堂教学质量检查,主要从以下4个方面开展:
(1)教案及课件准备、携带、到位情况;
(2)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;
(3)教学大纲、教学进度、教案、课件、课堂讲授相符;
(4)课堂教学状态以及课表的执行、调停课情况;
(二)开展教研活动情况专项检查。检查教研活动计划的制定、落实情况和教研活动记录本的记载情况。
(三)开展毕业论文(设计)专项检查。各二级学院要全面检查2024届毕业生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开展情况。
(四)开展实习专项检查。各二级学院要全面检查2024届毕业生实习工作安排情况,以及在校学生实习、实训工作开展情况,基地建设及利用情况。
(五)教学文件专项检查。各二级学院要全面检查2024届毕业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情况,以及试卷档案、论文档案、2022-2023学年教师教学工作档案等。
四、检查方式及要求
(一)各二级学院(部)自查
以二级学院(部)为单位组织各相关专业、教研室、实验室进行自查,教师填写附表1后交二级学院(部)留存。检查活动结束后,各二级学院(部)针对以上各项检查内容认真撰写教学检查书面总结材料。各二级学院(部)自查报告(含附件2)须在11月8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,交电子版、纸制版各一份。
(二)校级抽查
学校成立期中教学检查组,组织实施期中教学检查指导工作,将采取多种形式于11月8日-10日对各单位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抽查。
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本次教学检查,精心组织,认真落实,结合本单位实际,制定详细的检查工作安排,认真进行自查,仔细梳理问题,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,坚持不懈地做好日常教学及管理工作。
附件:附件1:2023—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教师自查表.docx
附件2:2023—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记录表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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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10月27日